李從正:購房支出應納CPI
【本報消息】議員李從正指出,雖然國際視房屋購買為投資活動,但亞洲地區與歐美地區生活模式不同,房屋為本澳大部分居民的必需品,因此政府在計算反映居民日常生活消費的消費物價指數(CPI)時,不宜“搬字過紙”將購房費用排除在外,建議要因應地區的實際情況,逐步將購房支出納入CPI,計算出真正能反映居民消費情況的指標。
消費物價指數(CPI)是反映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標,亦是顯示通脹的數據。外來投資者及本地企業多透過分析CPI、本地生產總值(GDP)及就業數據等指標,作為決策時的參考。李從正表示,國際標準的CPI並無將購房支出納入計算,原因是歐美國家視房屋購買為投資活動,且習慣租屋解決住屋問題,故認為購房支出不屬於消費,因此CPI中亦只以租金來計算住屋支出。
反觀中國等華人地區,房屋不單是解決住屋需要,更是一個家的所在,因此不少居民視房屋為必需品非投資品。然而,本澳現時亦將私人房屋購買列為投資範疇,用租金代替日常住房消費支出,意即只有租住房屋的活動,才能在CPI中反映,忽略了購買房屋、每月用在繳納樓按的支出等,使數據未能反映本地區的實際情況。
內地專家指出CPI統計既要“與國際接軌”,也應結合區內實情。李從正認為,政府不能以“官本位”的思維,“搬字過紙”地引入國際標準,建議採用國際標準的CPI同時,增設另一個能反映本地情況的CPI,將房屋支出納入計算;並促請政府盡快完善統計分類及CPI各個項目的價格權重,尤其加大住房的權重,全面地反映本地居民的消費情況,包括居民的消費模式及壓力。
李從正還就CPI中各類統計項目,其計算及比例等提出書面質詢。他指澳門樓價高企,每月用在供樓的費用佔據居民日常生活支出的一定比例,在CPI難以反映實際下,當局會否調整CPI中居住支出的價格權重?並關注澳門CPI各類統計項目所佔的權重比例、權重設定的要求和標準,當局多久會調整以緊貼民情?